江晗是一个吸血鬼,他记得很久很久以前自己是叫德亚特。
他改名是因为一个美少女,她叫沫瑶。
十六岁的沫瑶是多么漂亮啊,每次见到她,江晗都感觉心砰砰地跳。
众所周知,吸血鬼的全身皮肤都是冰冷的,毫无血色的。
可是当江晗偷偷地看她时,竟然感到他自己的脸庞在发烫。
江晗活了几万年都不曾有过这样的感觉,他觉得这真是太奇怪了!
沫瑶长得十分俊俏美丽,某一天暮晚,江晗照常坐在茂盛的榕树枝干上,看到了一幅醉人的场景。
那是夏季的傍晚,市空铺着一片绚烂如火的晚霞。
沫瑶放学走在路上,火红的晚霞就映照在她的身上。那可爱鹅形脸蛋,便清晰了起来。一双水灵灵的眼睛里嵌着如同华丽的宝石般的眼眸,折射出瑰丽的光芒,凝视她的眼睛就好像看着了满天繁星。
那嘴唇就像两片玫瑰花瓣,她一笑,就仿佛瞬间燃起了一星火焰。她穿着碎花青色裙,突出她妖艳的身材。又白又长的双腿袒露,宛如摊上一片彩霞的积雪。
沫瑶出身于光影市的豪门世家,她的家族在市里有三家企业,每天都招聘家仆。
江晗活了几万年,早已不惧阳光,于是打扮成常人的模样去应聘,却没想到失败了。
失败后,江晗咬牙切齿,脑子里尽是把这些和他竞争的应聘者通通吃掉的想法。
但想到沫瑶,江晗就忍了,轻易地杀掉这些应聘者,搞出了大动静,他想要接近沫瑶就更难了。
于是江晗用尽各种方法,成为了沫瑶就读的光影市第一学院的学生,和她成为了同班同学。
江晗终于能接近她了,他喜欢她。
至于江晗为什么会爱上一个人类少女,他自己也不是很清楚。
他还记得第一次遇见她的场景。
大约十二年前,江晗在距离光影市万里远另一座城市里生活。
某一天,江晗在景区里寻找猎食目标。等一些皮肤水嫩的姑娘走进鬼屋,他就趁机用法术迷晕她们,然后朝她们雪白的脖子轻轻咬上去,吸食她们的血液。
活了几万年的江晗其实并不需要每天大肆进食,江晗一年只进食一次便足矣。
江晗不会杀掉这些姑娘,他对杀人没什么兴趣,很久以前有个牧师告诉他心怀好生之德能逐渐洗脱他身上的罪孽。
什么罪孽?这牧师肯定在胡说八道。
当江晗吸完血液,就把姑娘脖子上的咬痕抹去,然后走出鬼屋后,就看到一对夫妻和一个十八岁的姑娘带着一个四岁的小女孩在景区游玩。
江晗看中了那个十八岁的姑娘,那细皮嫩肉下的血液一定十分美味。
于是江晗紧跟着那一家人,不断寻找机会下手。
直到暮晚景区关门,他也没有找到任何机会。
他们在景区门口坐上了一辆豪车,一开始看他们的装束江晗就知道他们是有钱人家。
江晗不甘心,一路尾随他们,心想:“我就不相信他们中途不下车,他们一定会在旅馆休整。”
但是他们没有,一路奔去飞机场。
江晗已经准备放弃了。
如果他们上了飞机,江晗就没办法尾随他们。
正当江晗站在公路旁边的小山包犹豫的时候。
他们不知为何发生了车祸,那辆车撞在了一棵大树上,车辆已经严重变形,满地都是散落的零件。
他赶紧飞到车辆旁边,拨开支离破碎的车窗玻璃,看到了里头惨烈的景象,不过江晗已经对这样的场面见怪不怪了。
主、副驾驶座的两夫妻已经没了呼吸。
后座的那个十八岁姑娘也没了呼吸,但是她怀里护着的四岁小女孩还有呼吸,只不过受了很严重的伤,已经昏迷过去了。
江晗闻了闻那十八岁姑娘和四岁小女孩的鲜血气味,断定她们是姐妹。
他从那十八岁姑娘的怀里抱出了那四岁小女孩。
看着失去生命的十八岁姑娘,江晗长叹一声说道:“可惜了这么好的鲜血,闻着气味就知道是上品的血液,是我们吸血鬼口中的珍品。”
江晗不吸食死者的血液,生者死亡的那一刻血液已经不新鲜了。
“没关系,反正我手里还有一个四岁的小女孩。”
江晗用法术为她止住了血,并舔了舔她伤口的血液,感觉比她姐姐的血液味道还要好。
这样的血液让他飘飘欲仙,令他陶醉。
“好香啊,太美味了。等她长大以后,我就好好品尝她的血液。”
他用了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就把她送到最近的医院。
沫瑶出院后,就被她的亲属接回了光影市,江晗从医院的资料了解到有关她的所有信息。
对沫瑶血液恋恋不舍的江晗,一路颠簸到达了光影市。
他一到光影市就感觉到许多不妙的气息。
在这里生活着各种魔物,也有和他一样的吸血鬼,同时也有猎魔人。
“反正活了几万年的我什么东西也见过了。”
江晗不老不死,度过了几万年的时光,早已麻木。
好不容易找到一件令他感兴趣的事,他怎么会轻易离开这座城市。
转念一想,生活在奇异的城市难道不是一件有趣的事吗?
活了几万年了,看来这一回终于能让他好好快乐一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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